衡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开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乱象
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高新区社发局、滨湖新区社管局,市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严厉打击假借中医旗号开展非法行医和虚假违法宣传的“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行为,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按照河北省卫生健康委、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以及河北省市场监管局等13部门《关于开展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现将《衡水市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衡水市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衡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