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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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考点关于2022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二试”考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30  10:09:47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

广大考生:

根据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二试”和第一试延考工作的通知》(冀卫办医函〔2022111号)要求及相关规定,现将衡水考点2022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二试”考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医学综合考试“二试”考试时间

2022111213日。

二、考试类别

临床类别执业医师及执业助理医师;具有规定学历中医执业医师及执业助理医师。

三、考试形式

全部采取计算机考试

四、报考范围

报名参加第二次医学综合考试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一)必须为已在衡水考点报考2022年临床执业医师(110类)及临床执业助理医师(210类);具有规定学历中医执业医师(140类)及中医执业助理医师(240类)资格考试的考生。

(二)实践技能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内(即2021年或2022年通过的实践技能考试)。

(三)2022年第一次医学综合考试未通过且无违纪违规行为和2022年第一次医学综合考试缺考及未缴纳考试费的考生。

、报名及缴费时间

(一)考生网上报名时间

2022108日至101424时,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www.nmec.org.cn)进行报名,考生无需再进行现场审核,网上报名成功即可,逾期不予补报。

(二)缴费时间与报名时间同步

缴费方式按照报名网站提示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准考证打印

考生报名缴费成功后,于202211310日期间,自行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www.nmec.org.cn)考生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具体考试安排见准考证)。

、其他事项

(一)考点将结合考生实际报名缴费成功情况统筹设置考场考生具体考场安排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二)考试咨询电话:03185238369

(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三)请考生密切关注“衡水市卫健委官网”和“健康衡水”微信公众号的考试相关要求及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考生按照相关要求,提前进行健康监测、准备防疫相关证明材料和个人防护用品;考前减少不必要的聚集、跨区域流动,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和通风不良的场所,做好个人健康防护。

 

                

 

      

  衡水市医师资格考试考点办公室 

                      2022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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